关于开展校车及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作者:张国庆 日期:2022-02-14 浏览次数:2363

各二级学院、部门(单位):

为深刻汲取各类校车及“非法营运”车辆导致的交通安全事故教训,有效防范遏制师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校车及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校车及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一次师生交通安全专题教育。党政办公室要落实校车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对校车驾驶人和管理员组织开展一次学习宣传校车安全和学校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专题教育。学习内容包括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校车服务方案》,以及《刑法修正案(九)》对危险驾驶校车罪的法定要求等。各部门、二级学院要利用部门会议、主题班会、交通安全知识问答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安全文明驾驶车辆,禁止酒驾毒驾、无证驾驶、疲劳驾驶和问题车辆“带病”上路,引导师生主动拒绝搭乘不具备营运资质的“非法营运”交通工具,多渠道增强师生交通安全出行意识,以防范杜绝校车安全及其它涉生交通安全事故为目标,着力提升防范交通安全风险能力。

二、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及师生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党政办公室要通过公安交管专业资质部门对校车安全性能开展一次检测排查,确保校车本质安全,严禁校车“带病”上路,提供服务。要充分发挥校车实时动态运行 GPS、视频监控等技防功能,重点排查校车超员、超速、逆向超车、不按规定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科学提升监管防控能力。保卫处要全面排查各校门非法组织的营运接送,要提请公安机关、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违法接送学生行为依法打击治理力度,保障学生交通出行安全。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要加强师生实习实训、社会活动、放假等交通出行需求情况摸排,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因地因校制宜采取校车、公共交通、定制客运服务等方式,强化交通出行需求保障。

三、组织开展一次出入校园车辆安全排查治理。保卫处要组织开展一次出入校园车辆安全排查治理,并主动邀请属地公安交管部门进校园,指导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加大对校园交通安全执法和打击校园周边非法营运接送学生车辆的力度,切实维护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秩序。

四、组织开展一次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自查。党政办公室要全面自查校车使用许可审批资料是否完备齐全、相关审批流程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建立校车安全运行台账,驾驶人是否具备合法驾驶资质,是否存在毒驾、酒驾违法行为,定期开展校车安全突发事件应急疏散演练等工作。

五、考核和验收。今年校车及学校交通安全专项教育整治工作是教育厅作为安全工作的专项活动,学校将对此次教育整治工作材料上报教育厅,同时纳入部门年度安全工作考核内容,对出现责任事故的部门单位将实施一票否决制。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是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交通安全管理常态化工作的重要内容,一直持续到12月底。请各部门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于3月20日、6月20日、12月20日前,分阶段报送保卫处。

联系人:

 达,联系电话19981920016

焦汉生,联系电话:13340731973。

附件: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划分表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车辆安全管理责任划分表

 

车辆类型

安全管理责任部门

备注

校车

党政办

 

教职工私家车(含电瓶车、摩托车)

所属二级学院(部门)

 

放假、实习实训、社会活动租车

所属二级学院(部门)

谁主办谁负责

校园及周边交通秩序

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