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预防电信诈骗·共建无诈校园”宣传防范系列活动的通知
作者:保卫处 日期:2021-03-31 浏览次数:4419

为进一步提高师生新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防诈意识和识诈能力,切实维护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活动的通知》指示要求,我院将组织开展一次主题为“预防电信诈骗·共建无诈校园”反诈宣传系列活动,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以对党和师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精神,紧紧围绕学生日常生活和教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反诈宣传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的方式,实现学生全覆盖、教职工全覆盖,以丰富多彩、灵活多样的方式,使防骗宣传能够让在校师生入脑入心,有效提升防诈识诈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校园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发生,全力维护校园安全与稳定。

二、活动时间

2021330日至2021930

三、活动安排

(一)发放致学生的一封信。各学院要以班级为单位,以《四川公安致学生的一封信》(见附件一)为蓝本,向每一位在校学生发一封信,辅导员老师要督促学生认真阅读并作出承诺,不参与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行为。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二)推送“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各学院以班级为单位推送一次“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见附件二),要求学生和家长关注,同时启用公众号里的“熊猫卫士”功能(公益免费),当学生和嫌疑人通话的时候,警方会第一时间发送预警短信。同时,倡导由辅导员牵头建立“熊猫卫士”保护圈(公益免费且与建立微信群一样简单),当保护圈内有学生和嫌疑人通话的时候,除了当事学生接到预警短信外,辅导员也能在同一时间接到短信预警,就可以阻止受骗学生继续通话而避免被骗。辅导员还可倡导学生家长建立家庭的“熊猫卫士”保护圈,形成家校共育,协同反诈的良好氛围。

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

(三)举办反诈宣传讲座。结合师生实际情况,抓好“诈骗”高发时间节点,充分利用高校公共教育平台等网络资源,以网络视频教学方式开展线上讲座,并组织师生观看。5月上旬,保卫处邀请广元市公安局新型网络违法犯罪侦查专业队民警来我院进行授课,通过举办现场讲座,使我院师生全面系统了解防骗知识,有效提升防骗识骗能力。

责任部门:学工部、保卫处、各系部

(四)开展反诈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持续巩固深化反诈宣传活动成果,共建无诈校园。各系部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开3次以上防诈骗主题班会,同时,要做好被骗学生的心理疏导,避免发生极端事件,造成二次伤害;校园公共场所要通过播放反诈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形式,自行开展校园安全和法制教育宣传活动;离退休处根据退休教职工的人群特点,针对性的开展反诈宣传教育活动。

责任部门:宣统部、保卫处、各系部、工会

(五)打造反诈宣传媒体矩阵。将反诈宣传防范工作作为抓好校园安全建设的一项常态化工作来开展,有效利用我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平安川信、校园官网等平台阵地,不定期、常态化推进反诈防骗信息,最大限度扩大我院师生了解反诈知识的渠道,最大限度提升防骗识骗能力。

责任部门:宣统部、学工部、团委、保卫处

(六)反诈教育进课堂。电信网络诈骗关乎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以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指示为总遵循,将反诈宣传纳入学生思想政治课。抓好三个电信诈骗高发时间节点,岁末年初、顶岗实习期、新生入学之初,开设防诈反诈系列课程,将反诈宣传教育走进学生课堂。

责任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保卫处、教务处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认真组织专项活动。学院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各项活动作为共建无诈校园的具体举措,作为加强广大师生防骗识骗能力提升的重要任务,精心谋划部署,推动各项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各部门、学院要督促和指导各班积极开展专项活动,增强“反诈”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常态化开展防范网络电信诈骗教育责任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建立倒查机制,凡发生学生参与协助网络诈骗犯罪的,将倒查是否对该生进行过“反诈”宣传教育,对失职失责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同时也会把“反诈”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考核。

(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本次宣传活动期间,各学院(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注意收集相关图片、音视频等资料,提炼总结经验做法,并通过微信、互联网媒体、报纸、电视等多种宣传渠道进行宣传报道,增强宣传的互动性、吸引力,扩大活动的影响力。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学院(单位)要及时收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事迹、特色亮点、先进做法及突出成效,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图片音像资料于910日前报张国庆处,联系电话:15951812921,邮箱:401464180@qq.com

附件:1.四川公安致学生的一封信

    2.“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

附件 1

四川公安致全省学生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们: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花样不断,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短信和网络等手段实施电信诈骗犯罪,尤其是针对学生及家长群体实施电信诈骗的案件屡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少数同学受利益诱惑,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QQ、支付宝等账号,甚至参与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共犯。请认真阅读此信,增强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法制观念,远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牢记“三不一多”原则,守住咱家钱袋子:未知链接不点击,陌生来电不轻信,个人信息不透露,转账汇款多核实。

一、学生易被骗案件类型

1、刷单返利类诈骗:网络兼职刷单、刷信誉、做任务的就是诈骗。

2、冒充客服诈骗类:网购声称商品有问题办理多倍赔款的,或者声称误开会员帮你取消的,或者声称包裹遗失办理赔付的,或者要求私加个人微信、QQ处理订单的就是诈骗。

3、虚假贷款类诈骗:先交保证金、验流水的贷款就是诈骗;网贷声称银行卡号填错需要激活的就是诈骗。

4、虚假征信类诈骗:声称征信有问题可以消除的就是诈骗。

5、网络游戏产品虚假交易诈骗:游戏充值、账号装备脱离正规平台私下交易的一般是诈骗。

6、充值返利诈骗:一切QQ、微信群中以明星回馈粉丝充 值返利等为由要求转账的就是诈骗!

7、冒充公检法诈骗:说到安全账户、身份泄露涉嫌违法、通缉令管制令、公检法之间转接电话、找个封闭地方(旅馆)接受审查、要求提供银行密码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8、冒充领导类诈骗:微信、QQ添加好友自称是学校领导、老师,以不方便用自己名义转账,要求向指定账户转钱的就是诈骗。

9、冒充老师诈骗家长类诈骗:一切在网络上自称学校老师收取培训费用或者要求转账汇款的,请先通过电话、视频核实对方身份!

10发放补助类诈骗:声称发放各类补助,但要先交钱的就是诈骗。

二、珍惜自己的信用和前程,不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

电话卡、银行卡是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必备工具,“两卡”泛滥是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危害十分严重。大量群众因骗致贫、因骗返贫,社会反响强烈。全国正在开展“断卡”行动,严厉打击惩戒违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手机卡、银行账户行为。涉及手机卡的,每家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涉及银行账户的,5年内不能开立新账户、不能使用网上支付和手机支付等非柜面业务,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你们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不要为了小利,还未走向社会,便被社会淘汰,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

三、关注“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

“熊猫反诈”是四川省公安厅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负责运营的官方微信公众号,请学生和家长通过该公众号,了解高发诈骗手法、学习识骗防骗技巧,成为反诈宣传的参与者。最后,再次提醒同学们,遇到涉及转钱等不确定情况,及时跟老师、家人、朋友确认信息,避免上当受骗!祝同学们身体健康、学习进步!

四川省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

2021 2 1

附件 2

“熊猫反诈”微信公众号